臺灣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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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喪葬於臺灣不只是一種喪禮儀式,在民間亦演變成相當重要民俗文化。都市化程度極高的臺灣各大城市,喪葬殯儀即使簡化,仍為人們所重視。不僅於此,臺灣喪葬於臺灣的生命教育課程中,亦為相當重要一環。臺灣喪葬民俗除了深受漢人所傳佛教、道教及儒學影響外,部分儀式或祭典也揉和平埔族的巫術文化,因此該民俗呈現出相當具特色。除此之外,因地區不同所衍生的臺灣喪葬習俗和禁忌、例如牽亡、入殮、封釘、撿骨、對年、合爐、觀落陰、電子花車、五子哭墓、孝女白琴等等習俗都為他地少見。
城鄉差異
臺灣大都市與鄉下舉辦喪事有些許差異,鄉下人為親友舉辦喪事大部份都是左鄰右舍互相幫忙聯絡和尚、道士、香花僧、金紙店、喪葬用品店、棺木店和向官吏與民意代表要輓聯等等。都市由於工商社會繁忙,都市人為親友舉辦喪事大部份委託生命禮儀公司(早期在臺灣被稱為葬儀社),這些生命禮儀公司會派遣禮儀師將往生者往生當日到安葬的全部流程都協助且處理圓滿。台灣社會已都市化,家屬委由禮儀公司專業處理已成常態,若因部分親友要求而加入傳統葬儀社的處理方式,只是使往生者家屬更加勞累。
都市人辦喪事也因為生活做習與鄉下人不同,而有些許差異。鄉下人晨昏祭祀「捧飯」都必需在日落之前,而都市人有的因為上班的關係,晚上七、八點才捧飯。鄉下人辦喪事的紙錢灰燼,要丟入溪水或河水之中,都市人只能裝在垃圾袋裡當做一般垃圾處理。鄉下人的房子大部份都是三合院或四合院,多為平房,所以會將遺體迎回家中暫置,夏天較悶熱時,為考慮遺體的狀態,會租冰櫃將遺體暫時冰存。都市人由於電梯大樓或公寓的小電梯不方便運送遺體的生活行態,所以大部份都將遺體冰存在殯儀館。鄉下人由於大部份都將遺體請回家中,當告別式結束後要將遺體送去火化會用靈車運送。都市人由於大部份都將遺體冰存在殯儀館內,而大部份的殯儀館離火葬場都很近,有的殯儀館甚至裡面就有火葬場,所以幾乎看不到靈車,有著諸如此類的差異。
早期大部份的臺灣人大都將死者土葬,六年至十年之後再撿骨重新安葬。火葬的方式則從日治時期由日本人開始推行,除了日本佛教亦有火葬習俗之外,官方以公共衛生的觀點推行火葬,開始建立起台灣的公共火葬場,然而除少數極虔誠的佛教徒之外,一般台灣民眾對此非傳統「入土為安」的火葬方式仍難以接受。臺灣地小人稠,越來越沒有大面積的土地可以提供土葬,1950年代中華民國政府便開始鼓勵國人將往生者的遺體火化,隨著台灣喪葬風俗的改變,在沒有法律強制要求下,2019年全國火化率已達98.7%,目前喪家選擇火化後,骨灰多進靈骨塔安厝,或者安葬於家族的祖墓、佳城。
火化之後仍有其他選擇,2002年起,殯葬管理條例也引進倡導了「環保自然葬」如樹葬、花葬、灑葬、海葬等新型的喪葬方式,據統計2002至2014年間使用此類環保自然葬形式的民眾約有二萬人。
喪禮流程
臺灣民間現行的喪禮流程,較古時簡化許多,多半佛道合一,各地略有不同,一般大概如下:
- 徙舖:臺灣本省漢族現今仍常見「返家安息」的習俗,甚至有「在家過世」才算「壽終正寢」的觀念,讓許多病危的病人放棄急救或醫療離開醫院。此時,就醫醫院通常會簽署同意離院,並由家屬租用救護車或自行開車將病人接回家。至於地點,一般喪家會將病危家人或遺體放置公媽廳,或是公媽桌前方。(即放置神明、祖先牌位的客廳或桌子),在死者腳邊用鍋子不斷地燒紙錢(俗稱「腳尾錢」),死者腳邊要擺著插有筷子、肉類、鴨蛋的腳尾飯。此種移靈方式因臺灣各地的都會化,有所簡化。時至今日,喪家多半會租用殯儀館當作移靈場所。
- 沐浴:由死者親屬,或請專業人士為死者清洗遺體,早年仍須乞水(向水神祈求淨水,清洗死者),如今多半省略。
- 套衫:在正廳或門庭置一面竹篾編製之叢壼,內放一隻低椅,喪主穿覆戴笠站在椅上,手則伸直兩側持麻繩,由一人相對之,將壽衣一重一重穿套在喪主雙手上,喪主即以麻繩檕結之,然後脫手則成全套給死者套上,稱為張穿。
- 遮神:俗信神明、祖先見得死者遺體沐浴、更衣、移動等,為大不敬。所以死者遺體在家,尚未入殮之前,須以紅紙、紅布或米篩等物遮掩神像、及祖先神主牌,並停止奉神祭祖。若是死者只有神主牌在家,遺體在殯儀館,則不需遮神。
- 安靈:商請僧人、道士設置靈堂及死者牌位,又稱「豎靈」。
- 開魂路:死亡後,請僧道製「引魂幡」,多半以三五尺長之黃白色布,上書符咒及死者姓名字號、籍貫、生日、忌日之類字樣,懸於竹枝。作為引領死者靈魂的標誌。做好之後,即可在三寶如來、西方三聖或三清道祖、救苦天尊等神佛前誦經引領死者靈魂,一般以長子捧神主牌與香爐,長孫拿引魂幡,兩人亦可互換,即擔幡買水。
- 哭路頭:未能會得死者最後一面的晚輩,得知親人死訊,在離家一段距離時,大聲舉哀,痛哭跪爬直到家中,俗稱「哭路頭」。(有些地方僅限於女兒)
- 發訃:發表訃聞,通知諸親友。
- 入殮:將遺體放入棺木中,不過並未蓋棺。並有「辭生」的作法,準備十二道菜,六葷六素(佛教徒就全素),要長子或長孫假裝夾菜給死者喫,由僧道(或風水師、或顯貴人士)在旁念誦吉祥話,諸如:「食五穀,給你子孫享福祿」、「食貢丸,給你子孫出狀元」、「食豆乾,給你子孫做大官」、「食芹菜,給你子孫真勤快」、「食甜豆,給你子孫有夠老」、「食豬肉,給你子孫田園千萬甲」等。吉祥話並不固定,可配合菜餚隨機更改。
- 示喪:家中安靈者,應於門外張貼字條,父死:書「嚴制」、母死:書「慈制」,」晚輩去世時用「喪中」」(日本習俗書:「忌中」),喪宅春聯與「春」、「福」、「恭喜發財」等吉語則要去撕除。應在左鄰右舍門口貼上一小張紅紙,以避禁忌。出殯後始將紅紙移除(慎重其事者會改貼淨符),有些喪家會送給附近鄰居壽金、線香、砲竹,甚至有麻粩、發糕、紅龜糕等,供其拜家中神明或到廟中拜拜,祈求平安,解除煞氣(現代人大多直接送紅包,多為新臺幣兩百元左右)。
- 捧飯:每日晨昏須由死者女眷(主要是兒媳)送飯至神主牌前,直到「滿七」或「百日」或「對年」。
- 守靈:死者親屬在出殯前必須輪班守護遺體,以免貓、狗跳過或遇到其他特殊情況,也稱守舖。
- 作七:死後,每七日需請僧道來作法,一般以死後第七日(第六日日落之後即為頭七)稱為「頭七」,第十四日稱「二七」等。頭七最重要,臺灣漢族認為,多數人病死時,靈魂都渾渾噩噩,沒有黑白無常接引,所以前六日都不確定自己死了,還四處遊蕩,一心一意要回到自己的軀體,直到第六日的亥時過後,即第七日的子時,土地公出現向死者說:「你已經死了,我帶你回家一趟,看看家人之後,就要去見十殿閻君。」通常亡魂不會相信土地公說的話,土地公就會帶亡魂去洗手,亡魂一洗手,發現指甲全部變黑,並且脫落,儼然屍體的樣子,這才相信自己已經死了。此時土地公也會帶著亡魂回家,檢視家中的情況,土地公會帶亡魂到所屬的城隍廟去報到,城隍爺初審,並註銷此人陽世的戶籍後,由牛頭馬面或黑白無常押送到地府去,面見第一殿秦廣王。「作七」大多需要連續七次,第七次「作七」稱為「滿七」或「尾七」。不過今日則會因出殯日期而對「作七」有所增減。閩南古俗在「尾七」(「第四十九日」)之後,每一旬(十日)舉行法事一次,稱「作旬」,即「第五十九日」、「第六十九日」、「第七十九日」、「第八十九日」、「第九十九日」,連作五次,「第九十九日」稱為「尾旬」,次日作「百日」(「尾旬」與「百日」亦可合併)。而清治臺灣起,臺灣則作法事至「尾七」即止,而不「作旬」,直接作百日,臺灣本省漢族則直接稱「作七」為「作旬」。
- 燒庫銀:家屬圍成一圈,在圈內焚燒紙錢「庫銀」給死者。臺灣民間信仰,人轉世之前,都曾向地府商借一定數額的「庫銀」花用,死後必須返還陰間。且多燒一些,也可供應死者在陰間的存款與賦稅。
- 燒靈厝:家屬會去購買紙車、紙僕人等紙紮祭品,尤其是紙做的房屋「靈厝」,在死者靈前焚燒,以供應死者住宿、使用。
- 作功德:在出殯前,延請僧道作大型法事,通常持續一至七日,又稱「作功果」。有時還有破地獄的儀式,僧道會帶親屬做一些動作仿效目蓮救母,象徵把亡者救出地獄。
- 大殮:將棺蓋蓋上。
- 封釘:又稱「封棺」,在僧道的指引下,死者親屬或達官顯貴,用斧(或槌)作勢以鐵釘封住棺木,僧道會念誦吉祥話,希望帶來福分,僧道每說一句,親屬就須回答「有喔!」。因為俗言「封釘」有煞氣,故孕婦此時必須離開會場。
- 跳棺:俗稱「過番」(到海外去),如男子青年喪妻,且在出殯前即打算續絃時,須舉辦「跳棺」儀式。於棺木兩側各置一「椅寮」(長板凳),男子戴斗笠、背包袱、腳著長靴(亦可用雨靴或逕穿布鞋、長襪),一手夾著一支雨傘,一手拿著點燃的線香。然後兩腳踏在兩個「椅寮」之間,說:「如今跳棺,急別鄉關。你留唐山,我過南番。」(如今跳過棺材,我急忙離鄉,你留在中國大陸,我去南洋。)或「你在臺灣,我過南番。」等(地名必須因地制宜,由於常有「過南番」的字樣,常被稱為過番。),拜個數拜,將線香擲落地面(急忙離開,來不及插香),急忙跑出去,不可回頭。之後可以將斗笠、長靴脫去,繼續回來辦法事。此舉動表示男子假裝要急著到海外謀生,避免死者的靈魂牽掛,阻礙姻緣。此習俗由於被認為是沙文主義,不尊重女性,現已極少出現。
- 出殯:俗稱「出山」,今日多稱為告別式。喪事時,將棺木移到墓所或暫放的地方。出殯日期並不一定,今日臺灣多於「尾七法事」之後出殯,將亡者的牌位放入「斗」中,出殯時由長子或長孫手捧著,稱之為「捧斗」。
- 進金:火葬的骨灰,被撿骨撿進骨灰罈中之後,由親屬送至指定地點或納骨塔安置,入塔者稱「晉塔」。
- 點主:有將死者靈魂引入神主牌之意,一般請官員、有名者、富貴者擔任「點主官」,現在多由僧道或風水師兼任,親屬跪地拿著死者神主,「點主官」以硃筆或雄雞冠血在神主上點劃,再以墨筆補黑,此即「點主」。點主有口訣,各地不同,通順即可。如「一點天天清,二點地地靈,三點耳耳聰,四點眼眼明,五點人人長生,六點主主分明,七點子孫昌盛,萬代太平」;「點主明,公媽興,事業大進,科甲聯登,子孫代代出賢能」;「選得日吉又時良,手持朱筆一點紅,點天天蒼蒼,點地地煌煌,點日日明朗,點月月增光,點人人興旺,點主主登堂,點子孫代代大吉昌!」
- 返主:出殯完畢返回喪宅,由長孫或其他親屬持返神主牌位,俗曰「返主」。
- 除靈:「出殯」、「返主」完成,喪事大致結束,親屬脫去孝服、修整儀容,又稱「除服」。
- 清氣靈:原稱清氣靈位,是一種特殊的靈位,這種習俗並不普遍,流行於較貧困或者事務繁忙的喪家。喪家在除靈之後,以較豐盛的供品、紙錢再次祭拜新亡者的紙牌靈位,並聘請法師作法誦經,請往生者「好好休息,等待合爐時再恭請」,將該牌位直接焚化,並將原牌位的紙灰、香爐中的香腳、香灰、擲筊用的銅板等一併裝入一枚紅包袋(或者小香火袋),並在紅包袋封面上書寫死者的名諱、生辰、死忌等。「清氣靈位」不必祭拜,可以寄放在葬儀社,也可以放在墳墓有中屋頂遮蔽的地方,或放在靈骨塔櫃內的金甕旁,可以省去按時祭拜的繁瑣。也有人將「清氣靈」奉請回家,就安奉在祖先牌位旁邊。「清氣靈」通常是等到要「合爐」時,再由親族團聚,燒香請出,並延請法師誦經合爐即可,這種習俗是移民社會,不易祭祀新亡者「紙牌靈位」而衍生而來的產物。
- 巡墳:埋葬數日後,親屬去墓地祭拜,且略略掃墓、並防備墳墓被破壞,又稱「巡山」。
- 完墳:於墳墓築成後,擇日延請僧道作法事並祭祀墓地土地神,稱「完墳」。又稱「完山」、「謝土」。客家地區、宜蘭一帶則多會另祭龍神。
- 百日:死者逝世後第一百日,須請僧道誦經超渡,稱之為「百日」。
- 對年:死者逝世滿一週年,延請僧道誦經超渡,稱「對年」。
- 合爐:在「對年」以後(泉州習俗為「百日」以後,漳州習俗為「對年」以後,今多從漳俗)尋一吉日,請僧道作法,把死者靈魂請入家中祖先神主。並將死者個人的牌位火化,將死者的姓名、字號、生日、忌日及奉祀後人之名等資料寫入祖先牌位內,稱為「合爐」。
告別式
告別式分家奠和公奠,家奠是給親屬祭拜,公奠是給同事、好友、機關團體、公司行號等祭拜。位於台北鬧區的台北市立第一殯儀館,這類型建築台灣各縣市均有
家奠(家祭)
死者出殯當天,由親屬祭拜。
- 嚴制,按台灣習俗『母舅丟臉不虧錢』,往生者的配偶的親哥哥或親弟弟包的白包會先收下,配偶的母親會買棉被給往生者並放在告別式的會場。告別式結束後,往生者的配偶會將白包轉成紅包還給親哥哥或親弟弟,然後往生者的配偶會收下自己母親送給往生者的棉被。
- 一般道教儀式會行三跪九叩禮。由道士在亡者靈前頌經念文後,親屬在後行三跪九叩禮。
罐頭塔,在臺灣的葬禮上十分常見。
圖片參考(巨揚罐頭塔)
公奠(公祭)
套衫
套衫儀式為往生者坐椅、不能著地、見天來「套壽衣」或「套衫」的儀式。久之被訛釋為要為往生者戴笠登椅,「頭不戴清朝天;腳不踏清朝地,著漢服,歸漢土」,錯誤解釋成台灣漢族自認為明朝遺民而創作此儀式來反抗異族統治。而套衫儀式在東南亞華人地區、中國閩南與少數民族地區也有類似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