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火旁龍介紹
(注音ㄅㄤˋ,拼音:bàng,為客語發音,有「炸」之意思,因部分系統無法顯示,又常寫作「火旁」)
台灣在元宵節時許多地方有各自的歡慶活動。火旁龍為臺灣苗栗縣於元宵節的主要核心活動,
指臺灣客家人在苗栗發展出來的傳統元宵客家舞火龍活動之一,
為「北天燈、中火旁龍、南蜂炮、東玄壇、西乞龜」之一,其中「火旁龍」即苗栗火旁龍。
臺灣客家人過年,是要從正月初一一直到正月十五才算過完年。
而客家人稱元宵節為「正月半」,也稱「燈節」。
客家俚諺中有「月半大過年」,說明了客家人過元宵比過新年還熱鬧的景象。
這天家家除了吃湯圓(不同於元宵)、吃菜包(又稱「豬籠粄」)、上燈、賞燈、猜燈謎等過節習俗外,
還有一項最重要的傳統活動——「火旁龍」。「火旁龍」為客語發音,也就是「炸龍」的意思。
火旁龍活動不僅有迎春納福的意涵,更保有傳統習俗及文化傳承的深遠意義。
苗栗火旁龍是源於苗栗地區的迎龍慶典而演變而來,是一個相當熱鬧又刺激的元宵迎新年慶典。
之後更將舞龍神化為「迎龍」活動,期望藉神龍帶來祥瑞之氣,帶給民眾平安吉祥、五穀豐收。
「火旁龍」就是用鞭炮炸龍,採用大量鞭炮、蜂炮去炸舞龍方式得到去邪(去舊)迎新年的作用,
每年快接近元宵節時,很多龍隊開始出來練習,到了元宵節那天則進入高潮。
臺灣各地皆有舞龍之民俗活動,唯獨苗栗客家發展出「炸龍」的習俗
火旁龍有六大步驟:
糊龍:由龍主取材製龍,於正月初九(天公生)前完成。
祥龍點睛:祈求天神賜降神靈瑞氣,附於龍身,
藉神龍繞境參拜,護祐蒼生。
迎龍:客家人相信「神龍」登門參拜,
等於「神明造訪」能為地方消災,給家戶帶來好運。
跈龍:即跟著龍走,帶來平安吉祥。
火旁龍:龍愈火旁愈旺,迎龍時燃放鞭炮,
有恭迎神龍的靈氣驅邪納吉之意,
一方面慶賀助興,一方面增加年節熱鬧氣氛。
化龍返天:過元宵節後,龍隊須返回龍籍點睛的土地公廟「謝神化龍」,
其意功德圓滿送龍神返天。